毕业生就业派遣常见问题答疑

发布日期:2010-6-8 浏览次数:1802


[为您服务] 毕业生就业派遣常见问题答疑

1、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约流程

毕业生如实填写《就业协议书》的基本信息并签名,由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须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后,及时将《就业协议书》的白联、蓝联交至就业指导中心,学校纳入就业方案,统一转移户口、档案。黄联由用人单位留存,红联由毕业生本人留存。

2、毕业前签约的同学,毕业时户口和档案的处理办法:

1)如果对方单位可以接收户口和档案,请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及时交至就业中心,户口和档案直接转移到毕业生的签约单位。(有些毕业生打算将档案转至用人单位,户口迁回原籍。处理办法:可以先由学校派至用人单位,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后,再以社会人员的身份办理户口迁移。

2)如果对方单位不接收档案和户口,比如上海、北京的单位,一些私营企业等,毕业生可以在单位签章后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由人才服务中心在《就业协议书》中签章;或者派遣回原籍,派回原籍者请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并将《就业协议书》及时交至就业中心

3)如果对方单位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比如上海、北京的单位等,毕业生只能将户口迁回原籍,因为人才服务中心规定毕业生档案必须存放在该中心,不单独代理毕业生户口。如有此情况的毕业生请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户口迁回原籍,并将《就业协议书》及时交至就业中心

3、用人单位不需要签《就业协议书》怎么办?

    有些用人单位不需要签《就业协议书》,如公务员、私企等,可以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录用证明》或《接收证明》(原件或传真件均可),并写明户口、档案转移地址。如果户口、档案在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请携带《就业协议书》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毕业生应及时将有关证明材料交至就业中心。

4、已考取公务员,但暂未接到正式录用通知怎么办?

有些毕业生已考取公务员,但暂未收到正式录用通知,或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方正式录用。为使这部分毕业生能够纳入学校的统一派遣计划,免去毕业后改派的不便,经请示教育厅,毕业生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由其开具《拟录用证明》或《拟接收证明》(原件或传真件均可),并写明户口、档案转移地址。毕业生应及时将有关证明材料交至就业中心。

5、录取为研究生后毕业生的户口、档案处理办法

学校列入就业方案,统一转移户口、档案。

6毕业时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户口和档案处理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精神,对于暂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原则上不予缓派,学校不予保管户口、档案。原因是在学生毕业后,学校无法出具户籍、档案存放等相关证明材料。其户口和档案的管理有两种方法。

1)实行人事代理。毕业生可携带就业协议书到省或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在人事代理期间,人才服务中心可以出具户籍、档案存放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办理社保、职称评审等服务。为方便毕业生,学校也将安排人才市场为有意向代理的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

2)派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未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在派遣时派回生源所在地。生源所在地是指读大学本科前家庭户口所在市(县)。

7、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如何办理?

省内就业的由基层党委开具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省外就业的由校党委组织部统一开具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8、户口迁出手续如何办理?

校保卫处户籍室依据就业计划统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迁出地址与报到单位须保持一致。统一迁出手续不需要毕业生本人办理。  

9、档案如何转移?

校档案馆依据就业计划,于7月中旬统一以机要方式寄送至用人单位。统一转出手续不需要毕业生本人办理。

10、何时办理离校手续?

学校于627日左右集中办理离校手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毕业生提前还清图书、学费等。

1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何时发放?

学校暂定于627日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不补,请同学们妥善保管。

12、怎么办理报到手续?

628后,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由省教育厅于625统一打印)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根据《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13、选调生如何派遣?

根据往年情况,安徽省选调生名单在7月中旬方最终确定。经教育厅批准,进入选调生考察名单的毕业生可以缓派。待省委组织部公布选调生录用方案后,学校统一办理派遣手续。

14、毕业后如何办理改派?

改派须由毕业生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首先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下载《安徽省高校毕业生调整改派申报表》,经原派单位、新接收单位同意后(原派单位为回原籍的不用盖章),携带原《就业报到证》到宣城路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办理新报到证。具体程序请参看就业指导中心网站《毕业生调整改派流程》。

15、哪些学生不发报到证

◆不能毕业的学生不发报到证;

◆继续升学毕业生(读研、双学位)不发报到证;

◆办理暂缓派遣的毕业生不发报到证。

16、毕业生报到时已超过报到期限时怎么办

毕业生在领取报到证后,应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倘若因某种原因不能按期报到,应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否则,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责任。

17、毕业生户口的作用

1办理三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

2办理结婚、身份证遗失、计划生育证明、未婚证明、失业证明等

18、关于接收函的问题

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必须由就业单位所属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门在“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盖章,或具有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门盖章的接收函方可列入就业计划(在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可以不交接收函)。这里所指的“接收函”可以是有人事权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协议书上直接盖章;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城市人事局的接收函;或通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为中介所开出的接收函。毕业生需在620日前把接收函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否则,其就业方案仍自动生成为“回生源地未就业”。

19、什么是“人事权”

人事权指的是企业员工、干部及人事档案管理权,而非一般公司内部的行政人事权。一般处级以上的政府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都具有相应的人事权,在政府人事部门设立了人事专户,这类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方面的业务可以直接或经上级管理部门向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手续,非国有企业不能直接面对政府人事部门,只有通过各级人才交流中心才能办理各类人事事宜。

20、常用联系方式:

就业中心,地址:磬苑校区活动中心一楼,电话:38612963861355

党委组织部,地址:磬苑校区办公楼A417,电话:3861546

户籍室,地址:磬苑校区办公楼,电话:3861184

档案馆,地址:龙河校区老图书馆北二楼,电话:5106302

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窗口:地址:宣城路108号,电话:2866545  2866816